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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核查组对我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核查

更新日期:2009-8-19 15:18:21
索 引 号:530127-008997-20090819-0006
名 称:财政部核查组对我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核查


 2009年8月7日至8日,财政部淘汰落后产能专项核查组对我县2007、2008年奖励项目落实后产能实际淘汰及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安排使用情况、2009年计划淘汰落后产能情况进行专项核查。

    我县2007年淘汰的嵩明明鑫焦化有限公司获中央财政奖励资金360万元,2008年嵩明县嵩阳水泥有限公司、云南四营水泥厂分别获中央财政奖励资金135万元和150万元,2009年申报淘汰落后产能的嵩明县园山水泥厂、昆明市嵩明东风水泥厂、云南嵩明县拦江水泥有限公司6户企业被列入核查范围。财政部核查组深入到各企业对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核查和到实地查看并作摄影记录。

  通过一天半的核查,财政部对我县6个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各项工作基础给予了充分肯定,顺利通过了核查组的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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